为充分发挥青蓝工程的传、帮、带作用,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使骨干教师不断发展提高,以促进我校教学质量的全面发展、提升。特制定“优秀师徒”评选细则。
一、评选范围:
本校在教导处备案进行师徒结对的老师。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积极参加理论和业务学习,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教学工作任务。
2.教育教学认真,积极参加各种教科研活动,并能运用所学理论去思考和尝试解决教育教学及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3. 徒弟在本学年开出校级及以上的公开课、示范课、汇报课;或参加校级以上的说课、赛课、课件比赛;或在各种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文章。
4. 师徒之间按要求进行引领和学习,认真做好结对记载,相互听课的记录达到教导处规定,听课记载有一定成效的反思。
5.反映师徒双方共同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成果材料处于领先。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
1.师徒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受到市级以上表扬的。
2. 积极承担学校主课题下子课题的研究任务或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并有一定研究成果的。
3.师徒所带班级面貌有明显改善者优先考虑。
三、评选截止时间:
每学年评选一次,本学年截止时间6月20日。
四、评选办法:
备课组长、教研组长根据评选条件商议提出推荐名单,然后由校长室和教导处、德育处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所推荐名单根据一学年来成果进行考核,确定。
五、待遇与奖励
(1)学校将给予考核优秀者以“校级优秀师徒”荣誉称号。
(2)在同等条件下,优秀师徒在评优、外出培训等问题上,享受优先或加分权。
(3)区级及区级以上优秀师徒,由校级优秀师徒中推荐候选人.
2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