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泰山小学校园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12-21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季明玉

新北区泰山小学校园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常州市新北区泰山小学安全范推进方案

  为广泛推进省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有序进行,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精神,努力净化校园环境,保障广大师生平安健康成长,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  我校安全情况背景分析:

优势:

1、学校领导安全意识强,学校从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入手,通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为能够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而狠抓学校安全工作。

2、学校安全重于泰山,为了确保校园安全,学校制订了一系列安全预案,每学期进行安全紧急疏散演练,组织学生观看安全教育光盘,请附近法院和派出所的警员讲解安全方面的有关知识;学校德育处利用黑板报、国旗下讲话、小灵鸽广播及校园网等途径,进行安全知识的普及,以此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3、学校有一支上进心强、学历层次高、认真负责的教师队伍,总务处会一日三巡,消除安全隐患;老师们利用晨会、息会、班队课等时间对学生进行各项安全教育,以此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劣势:

1、我校虽位于泰山一村内,但校门口旁就是繁忙的公路,学生上下学必须要经过一些交通主干道,路上行人车辆较多,许多学生家长因工作繁忙,便让学生自己上学、放学,平时很少有时间接送子女,所以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2、学校差不多百分之五六十是外来工子弟,家长自身文化程度不高,又忙于生计,安全教育工作仅仅停留在消极的保护状态,生存教育出现缺失,造成学生安全意识弱;生存、自护、自理能力差;适应能力、抗挫能力低下;缺乏应对能力,影响学生的生活、学习及全面发展。

二、安全工作的目标:

1、总目标:

我校是一所区直属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得到了社会、政府和广大家长的支持和认可。在社会经济、文化快速发展的今天,学校教育必须跟上时代的步伐,加快学校的发展,提高办学质量。学校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普及安全知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为学校的发展创设一个稳定、和谐的环境,使学校成为学生安心、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和谐平安校园。

2、分目标:

1)全体老师进行安全教育理论学习,明确安全的意义及重要性。

2)通过安全工作的教育研究,更新教师的教学观念,转变在教学中只注重知识技能的传授,而忽视学生的生命安全教育和基本生存技能的掌握的现象,树立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而提供多方位教育的观念。

3)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各种安全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与脆弱,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护技能,提高在各种危急情况下自救、互救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提高学生的生命质量,保证学生能得以身体、心理、知识、能力的全面和谐发展。

4)能形成一套小学生安全教育的策略研究及行之有效的方法,并能加以推广。

三、组织领导

  长:沈亚萍(校长)

副组长:张石磊 邹益 邹益民

  员:季明玉、秦琳、恽秋芳、沈丽亚、各年级主任、各班主任

成立安全管理办公室,挂靠在总务处。

安全管理办公室主  任:张石磊

安全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邹益民 季明玉

四、实施步骤

根据区教育文体局的安全教育工作部署和要求将分三个步骤实施:

(一)全员参与,安全教育,提高认识阶段

安定稳定是科学发展的前提,安全责任重如泰山。学校根据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实施动员会,对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同时,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班会、黑板报、国旗下讲话、小灵鸽广播及校园网等途径,大力宣传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不断提高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人命关天,安全第一”的责任感,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学校安全工作行动深入开展。

(二)排查隐患、齐抓共管,落实责任阶段

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拉网式排查,逐项抓好工作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迅即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定出时间表,限期整改,不放过每一个安全隐患和问题,确保把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的每一处隐患摸深探透,把每一项措施做细做实。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的基层基础夯实打牢。

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和“管教学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做到安全工作与教学工作一起研究、一起安排、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不断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安全保障体系。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校级领导及处室主任为副组长,其他校级领导及各年级组长和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建立校园安全网络,强化安全职责。

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老师负责,班主任老师为第一负责人。                                                                                                                 

学生在课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师负责,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

学生在体育课的安全由体育教师负责,体育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食堂食品卫生的安全工作由总务处季明玉负责,季明玉为第一责任人,食堂厨师长为第二责任人。

学生在校内大课间、体活课及活动场所活动,出现安全事故,在场教师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并向班主任报告,否则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

安全工作在明确责任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学校将在每学年学期开学初和各科室以及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类似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性质,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各类相关人员安全工作责任

1)校长: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对学校安全工作有管理、监督、检查、奖惩的权力。安全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分层管理,制定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岗位责任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校长对学校安全组织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负有领导责任。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校长负有首要的组织抢救、应急疏散、维持秩序等责任。

2)安全副校长:是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者及学校后勤食堂等,对分管工作的安全做好有效管理,健全分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若因分管工作的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工作布置、检查、督促不及时,管理不到位,指导不正确等出现安全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3)德育主任:负责学生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安全管理要求,抓好课堂、课间活动及社会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发现安全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做好落实整改工作。若因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善出现学生安全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4)总务主任: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及饮食卫生安全及学校财产安全。对学校校舍及各种设施和食堂、餐厅等设施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维修校舍及各种设施,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食堂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发现学校后勤保障及饮食卫生安全问题必须同安全办取得联系,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做好落实整改。若因后勤工作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善出现学生安全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5)教导主任和副主任:负责教育教学活动组织中的学生安全,组织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落实整改。以及负责学校安全档案的建立,制订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计划,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教师和家长安全知识培训等工作。若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检查不及时,整改措施不到位等出现安全事故,应承担管理责任。

 (6)班主任:是所在班级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生学习、生活、课间活动、课外教育等方面的安全,采取多种措施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应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规教育和检查,定期开展安全排查,教育和排查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要按时放学,不得无故提前或延迟放学时间,以确保学生回家路上的安全。班主任要对学生加强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雷击、防火、防食物中毒、疾病防控等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不拥挤,上操、用餐等,班主任要及时整队,带领学生上下楼梯,防止楼道口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在组织学生外出参加活动时,必须特别加强安全教育,同时要全程参与,不得擅离现场,学生在班级活动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主要责任。临近放学,天气恶劣突发暴雨、大雪等情况,未对学生进行安顿保护措施和家长联系,妥当疏散安排学生回家的,班主任附主要责任; 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直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班主任要主动与家长联系,家校配合,形成家校安全教育合力。

(7) 课任教师:是任课时段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课堂教学应结合学科特点,渗透安全教育,配合班主任经常性地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常规教育。对以下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没有及时发现缺课、逃课学生;或发现而没有及时报告班主任;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擅离岗位、私自调课、迟到、提前下课、滞留学生,或上课期间管理不善的;组织或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活动的;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教师知道但未加以必要注意的;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教师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所出的的安全事故均由任课老师负责,此时任课老师是第一责任人。

8)其它岗往人员:

食堂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工作人员须持“双证”(健康证、培训证)上岗;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重地;生、熟食应按规定分开储存,并注意保鲜、保洁;食堂卫生、餐具应定时、定人进行保洁、消毒;严格进货渠道,物品出库入库应有严格的登记制度,防止危险物品混入其中。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坐班,严格师生及外来人员出入门登记制度,维护好学校秩序,保证校内人员和财产安全。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教学时间,学生无班主任批条,不得出校门;上学和放学期间,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校内;禁止滞留校外人员或学生在门卫室。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周末节假日值班老师: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到岗及时,责任落实,带班行政要督促到位。如因失职、渎职出现安全事故,须承担相应安全责任,带班行政负连带责任。

实验室管理员:对有毒化学药品要加强管理,防止有毒药品被盗,造成中毒事故发生,教育并监控学生实验操作过程。造成责任事故负直接责任。  

学生家长: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

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排除)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  

各部门条线、各教师要按照上级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部署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在开展教学工作的同时,切实有效地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同时在实施各自职责的过程中,做好协调和配合,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各种安全事故发生。如遇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等,总务处制定方案报校领导审阅后,由总务处牵头,各部门各条线、各教师必须积极配合落实。学校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大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阶段。

1、安全工作是学校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领导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因此,上级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情况作为考核学校和学校主要负责人工作状况的基本要素,实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同时,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也一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一律取消责任人当学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晋升资格,情节严重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全校师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在期末绩效工资中扣除一定金额,以示警戒。

3、学校要将应急疏散演练常态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迅速安全疏散的能力。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实施跟踪督办,直至彻底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彻底整改并形成书面的安全工作总结、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作。树立人人抓安全的责任意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学校安全万无一失。

(二)严格考核。将安全情况纳入对个人的年终综合考核和绩效考核中。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三)落实安全检查和通报制度。学校将给每位班主任老师和专用室教师发放《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表》,每月进行检查,并建立安全督查通报制度,学校每周月将会进行一项安全督查,将督查内容方案结果等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和月考核结合起来。学校确定一名安全信息联络员,张石磊副校长(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手机号:13775191370)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的联络和报送工作,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在第一时间(五分钟内)上报区教育文体局安全办公室,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对外及时发布信息,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同时,要及时发现并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上报,确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六、各项校园安全具体推行措施

结合我校管理团队尊重行为文化的目标细则,学校制定了十大校园安全细则:

(一)校舍安全

1、认真组织自查。学校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并深入学校每间房舍进行现场排查,实地查勘,对于松动老化的防护网、防护栏进行及时的整修、更换;对于原建筑中易脱落的小房间房顶和易脱落墙体部位做到心中有数,及时采取措施,并认真研究改造方案,制定改造措施。

2、健全责任制度。学校严格校舍日常维护管理制度,建立校舍安全预警机制。要按照“逐级管理、分级负责,谁排查、谁签名、谁负责”的要求逐级明确责任,签订安全责任状,学校确立总务处为校舍日常维护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邹益民主任具体负责校房校舍的安全检查维修维护工作和,季明玉副主任负责校房校舍的资料整理和档案管理。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月常规考核,以提高校舍的管理水平,保证校舍的正常使用周期。

(二)教学安全

1、全体教师和有关后勤工作人员,必须用科学方法教育学生,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加强心理疏导,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2、所有教师必须经常向学生宣传安全常识,教育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3、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对使用的教学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规范操作,确保安全。

4、体育课、课外活动、训练、运动会、竞赛以及外出活动等,必须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责任人必须亲临现场,确保安全。

5、由部门或教师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组织者必须严密组织、严格管理,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6、各实验室及有关专用室的管理人员,必须对所有仪器设备定期检查,学生使用的化学药品,要严格控制,严禁将药品带出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的药品,要严格控制,采取两人双锁,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药品保管室。平时进出要关锁。

7、班主任老师要教育学生课间活动时讲究文明,严格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上下楼梯,不准争先恐后牵拉、推搡,不准攀爬阳台、扶栏、楼顶或其它建筑物;严禁在校园内玩火、甩炮等伤害性玩具;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废物等。

8、值日教师要加强校园巡视,维护校园秩序,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或上报。

(三)道路交通安全

学校地处复杂的交通路口,再加上学生众多、分布较为分散、冬季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较多等原因,客观上给我们的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采取以下措施:

1、配备安全护导员。学校处于繁忙马路的边上,来往车辆较多较快,为了保证师生交通安全,学校和附近联防、交管部门联系后,在校门口和马路边增加了安全护导员,每天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高峰时刻维持学生和来往车辆的安全。

2、错开放学时间。学校按低中高三个年级段实施错时放学,每个年级段相隔10分钟,来缓解校园门口和旁边马路扣的拥挤状况。

3、继续强化班主任放学护送制度,放学后班主任将学生安全护送到校门口接送线,对于不能按时接送的学生由班主任带回学校并由级部安排专人看管。

4、班主任要利用夕会课等时间加强学生上学、放学乘车安全的教育。

5、明确责任,各负其责。每层楼梯口、校门口、接送线、路边都有专人值班,值日教师每天要对值班情况进行及时的网络汇报

(四)饮食卫生和防疫安全

1、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及《江苏省学校集体食堂基本卫生要求》,学校要建立师生饮食卫生工作制度并打印上墙,对食堂强化监督措施,定期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并形成文字材料归档,食堂《卫生许可证》要悬挂上墙,具体由翟兵主任和食堂管理员牛桂清同志负责。

2、强化食堂管理。食堂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定期体检制度,并佩戴健康证上岗,工作时间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衣帽整洁;要保持操作间、分餐间卫生清洁,空气流通,门窗、地面和桌椅定期清洁,购置防鼠防蝇防尘设备;操作时生熟食物分开摆放,厨房用具(案板、刀、盆、抹布、筐等)要做到生熟分开;餐具一餐一消毒并定期擦洗,消毒后的餐具要放在专用橱柜内,避免受到污染;强化食堂进货管理,确保采购的原料和成品渠道正规,质量可靠。

3、继续坚持索证、检测和留样制度,不采购冷藏时间过长、变质变味食物,严防伪劣食品进入学校;食堂在保证饮食卫生的同时,做到向学生提供热的饮食、热稀饭等,剩菜剩饭一律处理掉,绝不能再上餐桌;食堂要严把饮食关,严防食物中毒。

(五)校内安全

1 安全保卫。学校配有两名专业保安、两位专职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校门口有人值班;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员随意进入校园,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门卫保安要认真落实来人登记制度,把好学校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加强校园巡逻,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

2、抓好“三防”建设。加大安保经费投入,全面落实三防措施,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增配安保器械,在重点部位安装先进的监控探头和报警装置,提高监控能力。配齐专职保安和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加强对安保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要求安保人员着装规范,佩戴相关安全防范器械,提高校园安保水平。

3、严格学校内值班管理。上下课期间,每个楼层的想值日教师要加强安全检查,课间操要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在教室前站好队后有秩序的带入操场,严防发生踩踏事故。

4、低年级做到课间班级不离教师,每节课后课任老师不能马上离开,要等到下节课预备铃响后见到上课老师才能离开,以确保学生课间安全。

(六)校园周边安全

1.学校主动求助有关部门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理力度,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治理,严防犯罪分子伺机破坏,确保校园秩序的稳定。

2.在校门口前重点路段设立警示牌、提示标志、减速带,在校园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和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

 (七)学校设施设备安全

 1、加强对学校所有设施、设备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2、检查人员要严肃、认真、细致的做好检查工作,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3、每天由行政值日对全校巡视一圈,并做好记录。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4、每月第一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填写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

5、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由班主任、专用室管理员、各办公室负责人对教室、专用教室、办公室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情况排查,并做好记录。每学期期末收回教师借用的设备,并进行安全检查、登记。

6、每学年对设施、设备场地等进行一次维护和保养。

(八)外出活动安全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综合实践、社会调查、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活动方案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区教育局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搭配。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3、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辆进行检修。

   4、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5、活动过程中教师要关注学生的全过程、不得闲谈、聊天或做一些与活动无关的事宜,避免学生做一些危险的活动或游戏,防止摔伤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6、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渠时,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7、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8、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师生心理健康安全

为了保障我校师生的健康成长, 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有效预防和及时干预校园中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1 学校成立“泰山小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小组由校长为领导,成员由教导主任、大队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卫生老师担任。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各班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为重大危机事件处理作出决策。

2、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我们关注与干预的对象。确定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对象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或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

3、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应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应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应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

4、对存在一些特殊心理因素的学生,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并建立档案。

5、对近期发出不正常行为作为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6、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应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7、对严重心理异常学生的干预措施: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周围同学发现学生的异常情况后,应及时反馈到学校心理咨询室。由学校心理咨询员及心理危机干预小组进行评估和初步诊断,提出相关建议,并转介到专门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断。

8、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有学生处、德育室负责,首先给予控制,保护双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由心理咨询室对当事人进行心理评估。如诊断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者需要住院治疗或回家休息,及时通知家长并与家长协商解决。

9、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学生自杀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学生所在班级在事故处理后应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提供给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班级亦应将其详细资料报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

(十)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办法

1、学生在课堂(课间)发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班主任)应立即组织将其送至校医室或通知校医前来处理;校医不在或情形比较严重的,应立即向年级组长或校领导汇报并视情况送医院急救。骨折或病情较严重的,须通知120急救中心专业人员前来搬运救治。

2、如需送医院的,相关教师(责任教师、班主任、校医、学生指导处成员)应及时组织送至,并及时通知当事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医院看护。

3、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组织当事人和旁观者书写情况说明并留存。

4、事发后,任课教师(班主任)应于当日晚及时电话关心和询问受伤学生康复情况;病情严重的,相关处室应及时组织责任教师或学生家长登门看望与慰问。

5、伤害事故涉及责任问题及相关费用的,班主任老师及时向保险公司通报,并做好调查和调解工作;问题严重的或调解不成的,应及时上报校长室协调处理。

6、有关协议书应及时交档案室留存。

7、发生重大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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