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评选常州市第十一批中小学及第三批职教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2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沈丽亚

以下是区教育信息网上通知内容:

关于转发《关于评选常州市第十一批中小学及第三批职教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区教研室: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常州市第十一批中小学及第三批职教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常教人[2014]4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区推荐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重点推荐

(一)市下达给我区重点推荐的名额分别是骨干教师20名、学科带头人8名。因此,各校在重点推荐的过程中,一定要对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宁缺勿滥,要把本校确实优秀且在全区范围内有较高影响力的教师推荐出来。原则上教师数超过100人的学校可重点推荐3名(骨干教师2名和学科带头人1名),教师数不足50人的推荐1名,其他学校不超过2名。

,其他学校不超过2名。

(二)局将按市下达的推荐名额择优选拔推荐对象参加市级综合评审。凡未通过市综合评审的人员,一并纳入自主报名范围参加常规考评。

(三)重点推荐对象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材料及要求

(1)按附件6“重点推荐对象材料目录清单”要求提供相应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凡复印件均需学校审核盖章,《候选人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附件13)放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后并编入目录。学生满意度测评工作由学校组织,《候选人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表》(附件12,任教四年级及以上班级的教师测评)由单位妥善保存一年。

(2)以校为单位同时填报《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重点推荐对象信息汇总表》(附件7)和《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自主报名汇总表》或《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自主报名汇总表》(附件8),在附件8中重点推荐对象名单列于表内前列并在备注栏中注明。

(3)单位填写《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重点推荐审核表》或《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重点推荐审核表》(附件10,一式一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二、关于自主报名

各校对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附件1、2)组织教师报名,以校为单位分别填报《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自主报名汇总表》或《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自主报名汇总表》(附件8)。

各校要高度重视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审核申报人员的材料和报名信息,确保候选人符合申报条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所有材料以校为单位于10月9日(周四)前报局组织人事处,汇总表同时报电子稿到邮箱:xbzaj@{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常教人[2014]42号文件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4年9月22日

以下是市教育局网上通知内容: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拟评选常州市第十一批中小学及第三批职教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培训机构、教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特殊学校中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专职教科研人员,其中包括民办学校、行业学校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2、3、4。
  三、评选方式
  评选采用重点推荐和常规考评两种方式。
  四、评选程序
  (一)重点推荐流程
  1.单位推荐
  辖市(区)学校对照重点推荐条件,向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参评对象。局属学校向市教科院推荐。
  2.市教科院、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市教科院、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对所辖学校推荐的对象进行审核,按分配的重点推荐数量(见附件5)确定参评对象并公示。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通过公示的重点推荐对象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给市教科院。
  3.评审委员会综审
  市教科院组织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辖市(区)及局属学校重点推荐对象,择优选拔与评定。未通过综合评审的参评对象仍可参加常规考评。
  (二)常规考评流程
  第一阶段:自主报名、资格审核
  1.自主报名
  教师对照评选条件自主报名。
  2.单位审核
  学校对自主报名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对所辖区域内的教师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人员汇总名册报送市教科院。凡是不符合基本评选条件的教师一律不得报送。
  第二阶段:过程性考核
  1.教育教学综合素质考评
  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教材分析、教学设计、试题命制等,满分为100分。教师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封闭测试。参评对象只有在达到教育教学综合素质考评的要求后,才能参与以下两个项目的考评。重点推荐对象未通过综审者可免教育教学综合素质考评。
  2.教科研能力考评
  采用盲审论文及课题的形式进行。
  通过教育教学综合素质考评并参评学科带头人的教师需提供近五年内在省级以上发表的2篇论文及1个市级以上课题(国家、省、市规划办和省教研室组织的,不含子课题)中期评估报告或结题报告。
  通过教育教学综合素质考评并参评骨干教师的教师需提供近五年内在省级以上发表的1篇论文及1个辖市(区)以上课题中期评估报告或结题报告。
  3.教学能力与信息技术应用考核
  采用上传微课到网站参加考核的形式。通过教育教学综合素质考评的参评对象以教育部颁布的《教师专业标准》和各科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自选内容,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设计课程实施方式,录制成时长在10分钟左右的微视频,上传到常州教育网站“教学新视野”。曾经参与过市精品课拍摄、在省基本功竞赛或评优课获奖者,可以免教学能力与信息技术应用考核。
  第三阶段:综合评审
  市教科院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以上各环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一)重点推荐对象需报送的材料及时间安排
  10月20日前,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学校将以下材料报送到市教科院312室:
  1.重点推荐对象的纸质材料一份,内容见“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重点推荐对象材料目录清单”(附件6)。
  2.“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重点推荐对象审核表”(附件10),一份。
  3.“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重点推荐对象信息汇总表”(附件7),电子稿发送到邮箱wjtd@{域名已经过期}
  (二)参加常规考评需报送的材料及时间安排
  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学校将参加常规考评的教师(包括未通过重点推荐流程的教师)的以下材料报送给市教科院。
  1.将“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自主报名汇总表”(附件8)、常州市职教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自主报名汇总表(附件9),于11月1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wjtd@{域名已经过期})报送。
  2.将教科研能力考评流程中盲审的论文和课题送交到市教科院312室。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3.将教学能力与信息技术应用考核用的微课上传到常州教育网站“教学新视野”。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4.将“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呈报表(一份)”及依据条件自主提供的其它材料送交到市教科院312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凡涉及到聘期、论文发表、获奖、论著出版等有效时间为:2009年8月31日至2014年8月31日。
  文件和评选条件中所有“近五年”时间起止为:2009年8月31日至2014年8月31日。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6692001。
  六、奖励办法
  常州市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每年须履行相应职责,经考核合格后,享受教科研奖励经费。局属单位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分别享受每年1500元和2000元的奖励,连续享受三年。辖市、区可参考局属单位标准或自定奖励办法,市教育局分别承担每人每年500元和800元津贴。
  七、工作要求
  1.各辖市、区教育部门和有关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坚持标准,规范评选程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产生候选人。
  2.各辖市、区教育部门要成立推荐评审小组,负责本地区推荐人选的审定工作。
  3.市教科院成立由有关专家和领导组成的评委会,负责对候选人进行评选。
  4.严格申报、推荐、评选纪律。如在申报、推荐、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对申报对象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评选活动,并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作相应处理。
  
  附件:
  1.第十一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2.第十一批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3.第三批常州市职教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4.第三批常州市职教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5.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重点推荐对象上报名额分配
  6.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重点推荐对象材料目录清单
  7.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重点推荐对象信息汇总表
  8.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自主报名汇总表
  9.常州市职教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自主报名汇总表
  10.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重点推荐对象审核表
  11.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呈报表
  12.候选人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13.候选人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附件1~13.doc

附件1

第十一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一、参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1.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达到“优”等第;学生满意测试达85%以上。

2.中学教师必须具备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必须具备二级教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3.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担任班主任及学校其它教育管理工作。

4.注重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显著。近五年来,在辖市(区)范围及以上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二等奖或以上奖励。

5.参与辖市(区)、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研究计划、阶段总结和本人研究成果。

近五年来在辖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为省级以上刊物,任一级教师以来至少有1篇论文),或在辖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含教育年会)中获一等奖以上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为市二等奖,任一级教师以来有1篇论文获辖市(区)一等奖),或出版论著(含市级以上学科教材编著,教辅用书除外)必须承担1/5以上。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至少有2篇专业论文。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民族学校教师可参照执行。

专职教研员参评条件:

专职教研员除达到参评基本条件外,还应达到下列要求:

1.教育教学工作:有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教学经验,在学科教学和教法研究中取得一定的成绩。经常深入基层学校听课指导,并有确定的实验基地(学校)。

2.教学科研工作: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水平,主持辖市(区)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其教科研课题的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必须切合教育教学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对所从事的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指导作用。近五年来,在正式刊物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3篇。

3.指导青年教师工作:教研员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应起示范作用,在教学中起骨干作用,热情关心中青年教师的成长,发挥传、帮、带作用。近五年来每年在辖市(区)及其以上范围开设学术性专题讲座至少1次。

二、重点推荐条件

重点推荐对象除达到评选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几点:

1.近五年来,在辖市(区)范围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一等奖,或在大市范围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作为核心组成员,参与过辖市(区)、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研究计划、阶段总结和本人研究成果。

3.近五年来,在辖市(区)及其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或专题讲座至少1次。

专职教研员重点推荐条件:

专职教研员重点推荐对象近五年来除达到基本评选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几点:

1.在正式刊物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2.主持过大市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教科研课题。

附件2

第十一批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一、参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1. 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达到“优”等第;学生满意测试达85%以上。

2.中学教师必须具备高级教师职称,小学教师必须具备一级教师职称。

3.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担任班主任及学校其它教育管理工作。

4.自觉学习先进的教学理论,能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能力与水平高,能把握学科教学方向,教学效果显著。

5. 从教以来,在辖市(区)范围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一等奖,或在大市范围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6.近五年来,参与常州市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应是课题组的主要成员),有阶段性成果或已结题(须有本人的研究成果),并通过鉴定或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与课题有关的教育教学论文。研究成果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

近五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至少3篇以上专业论文(任高级教师以来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或出版论著(含市级及以上学科教材编著,教辅用书除外)承担1/4以上。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民族学校教师可参照执行。

专职教研员参评条件:

专职教研员除达到参评基本条件外,还应达到下列要求:

1.教育教学工作:有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有显著成绩。经常深入基层学校听课指导,并有确定的基地学校。

2.教学科研工作:主持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其教科研课题的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对全市的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指导作用。近五年来,在正式刊物上独立发表专业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在国家核心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

3.指导青年教师工作:关心中青年教师的成长,对学科骨干的成长发挥重要作用;在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显著的成绩,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受到辖市(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近五年来在辖市区及以上范围开设学术性专题讲座3次及以上。

二、重点推荐条件

重点推荐对象除达到评选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几点:

1.从教以来在大市范围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近五年来作为核心组成员,参与过大市及以上课题研究,有阶段性成果或已结题。

3.近五年来在大市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或专题讲座至少3次。

专职教研员重点推荐条件:

专职教研员重点推荐对象近五年来除达到基本评选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几点:

1.近五年来,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在国家核心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

2.近五年来,主持过大市及以上教科研课题,有阶段性成果或已结题。

附件3

第三批常州市职教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一、参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1. 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达到“优”等第;学生满意测试达85%以上。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具有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3.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担任班主任及学校其它教育管理工作。

4.胜任本专业学科教学,教学工作量饱满。从教以来在市级两课评比、信息化大赛、技能大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在同等条件下,双师型教师优先评选。

5.参与辖市(区)、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研究计划、阶段总结和本人研究成果。

近五年来在辖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为省级以上刊物,任一级教师以来至少有1篇论文),或在辖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含教育年会)中获一等奖以上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为市二等奖,任一级教师以来有1篇论文获辖市(区)一等奖),或出版论著(含市级以上学科教材编著,教辅用书除外)必须承担1/5以上。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至少有2篇专业论文。

专职教研员参评条件:

专职教研员除达到参评基本条件外,还应达到下列要求:

1.教育教学工作:有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教学经验,在学科教学和教法研究中取得一定的成绩。经常深入基层学校听课指导,并有确定的实验基地(学校)。

2.教学科研工作: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水平,主持辖市(区)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其教科研课题的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必须切合教育教学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对所从事的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指导作用。近五年来,在正式刊物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3篇。

3.指导青年教师工作:教研员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应起示范作用,在教学中起骨干作用,热情关心中青年教师的成长,发挥传、帮、带作用。近五年来每年在辖市(区)及其以上范围开设学术性专题讲座至少1次。

二、重点推荐条件

重点推荐对象除达到评选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几点:

1.近五年来,在市级两课评比、信息化大赛、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作为核心组成员,参与过辖市(区)、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研究计划、

阶段总结和本人研究成果。
3.近五年来,在辖市(区)及其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或专题讲座至少1次。

专职教研员重点推荐条件:
专职教研员重点推荐对象近五年来除达到基本评选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几点:

1.在正式刊物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省级以上。

2.主持过大市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教科研课题。

附件4

第三批常州市职教学科(专业)

带头人评选推荐条件

一、参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1. 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达到“优”等第;学生满意测试达85%以上。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具有高级教师职称。

3.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担任班主任及学校其它教育管理工作。

4.长期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从教以来在市级两课评比、信息化大赛、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在同等条件下,双师型教师优先评选。

5. 近五年来,参与常州市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应是课题组的主要成员),有阶段性成果或已结题(须有本人的研究成果),并通过鉴定或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与课题有关的教育教学论文。研究成果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

近五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至少3篇以上专业论文(任高级教师以来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或出版论著(含市级及以上学科教材编著,教辅用书除外)承担1/4以上。

专职教研员参评条件:

专职教研员除达到参评基本条件外,还应达到下列要求:

1.教育教学工作:有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有显著成绩。经常深入基层学校听课指导,并有确定的基地学校。

2.教学科研工作:主持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其教科研课题的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对全市的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指导作用。近五年来,在正式刊物上独立发表专业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在国家核心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

3.指导青年教师工作:关心中青年教师的成长,对学科骨干的成长发挥重要作用;在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显著的成绩,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受到辖市(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近五年来在辖市区及以上范围开设学术性专题讲座3次及以上。

二、重点推荐条件

重点推荐对象除达到评选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几点:

1.从教以来在省级两课评比、信息化大赛、技能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2.近五年来,作为核心组成员,参与过大市及以上课题研究,有阶段性成果或已结题。
3.近五年来,在大市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或专题讲座至少3次。
专职教研员重点推荐条件:

专职教研员重点推荐对象近五年来除达到基本评选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几点:
1.近五年来,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在国家核心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

2.近五年来,主持过大市及以上教科研课题,有阶段性成果或已结题。

附件5

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重点推荐对象上报名额分配

地 区

骨干教师

学科带头人

中小学

职教

中小学

职教

金 坛

26

1

10

1

溧 阳

34

3

14

1

武进区

52

3

22

2

新北区

20

8

天宁区

12

4

钟楼区

12

4

戚 区

4

2

局属单位

民办学校

独立单位

20

6

12

2

附件6

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重点推荐对象材料目录清单

序号

材 料 名 称

份数

页码

备注

1

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重点推荐审核表

一份

不装订

2

学历证书(复印件)

3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4

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

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

基本功竞赛、评优课、信息化大赛、技能大赛、两课评比等

7

公开课、专题讲座等

8

主持或参与的课题

9

发表或获奖的论文

10

各种获奖证书、奖状等(复印件)

11

其他自主提供的材料


 

附件7

常州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重点推荐对象信息汇总表

教育行政部门: (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推荐类别

姓名

学科

工作单位

性别

参加工作年月

公开课

讲座

基本功

评优课

五课二评

论文

(发表、获奖)

课题

备注
(综合荣誉等)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核心

期刊

国家

省级

市级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备注:“推荐类别”一栏填: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附件8

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自主报名汇总表

教育行政部门: (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年月

党政职务

最高学历

近三年周任课节数

现任教师职称及年月

现任教年级

申报学科

学段

联系方式(手机)

备注

说明:重点推荐未过对象请在备注栏内标注“重点推荐对象”。

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自主报名汇总表

教育行政部门: (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年月

党政职务

最高学历

近三年周任课节数

现任教师职称及年月

现任教年级

申报学科

学段

联系方式(手机)

备注

说明:重点推荐未过对象请在备注栏内标注“重点推荐对象”。

附件9

常州市职教骨干教师自主报名汇总表

教育行政部门: (公章)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年月

党政职务

最高

学历

近三年周

任课节数

现教师职称

及获取年月

现职业资格及获取年月

申报学科(专业)

所属类别

联系方式(手机)

备注

备注:1.重点推荐未过对象请在备注栏内标注“重点推荐对象”。

2.请在所属类别前栏填写“文化课”或“专业课”。

常州市职教学科(专业)带头人自主报名汇总表

教育行政部门: (公章)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年月

党政职务

最高

学历

近三年周

任课节数

现教师职称

及获取年月

现专业技术资格及获取年月

申报学科(专业)

所属类别

联系方式(手机)

备注

备注:1.重点推荐未过对象请在备注栏内标注“重点推荐对象”。

2.请在所属类别前栏填写“文化课”或“专业课”。


 

附件10

常州市骨干教师

重点推荐对象审核表

所属辖市(区)

推荐单位

被推荐人

学 科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体状况

现任党政职务及年月

最高学历(学位)、毕业

学校、学制及时间

现教师职称及年月

近三年来周任课时数

参加工作年月

从事现专业年月

从事

教育

教学

工作

简历

所获荣誉

推荐理由

推荐理由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教研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辖市

(区)

教育局

审核

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市教育局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常州市学科带头人

重点推荐对象审核表

所属辖市(区)

推荐单位

被推荐人

学 科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体状况

现任党政职务及年月

最高学历(学位)、毕业

学校、学制及时间

现教师职职及年月

近三年来周任课时数

参加工作年月

从事现专业年月

从事

教育

教学

工作

简历

所获荣誉

推荐理由

推荐理由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教研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辖市

(区)

教育局

审核

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市教育局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附件11

常 州 市

骨干教师评选呈报表

所属辖市(区)

呈报单位

呈 报 人

学 科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体状况

现任党政职务及年月

最高学历(学位)、毕业

学校、学制及时间

现教师职称及年月

近三年来周任课时数

参加工作年月

从事现专业年月

从事

教育

教学

工作

简历

政治

思想

上的

一贯

表现

基层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曾获得过的荣誉称号或受表彰情况

基层

单位

推荐

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辖市

(区)

教育局

审核

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市教育局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备注

常 州 市

学科带头人评选呈报表

所属辖市(区)

呈报单位

呈 报 人

学 科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体状况

现任党政职务及年月

最高学历(学位)、毕业

学校、学制及时间

现教师职称及年月

近三年来每周任课时数

参加工作年月

从事现专业年月

从事

教育

教学

工作

简历

政治

思想

上的

一贯

表现

基层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曾获得过的荣誉称号或受表彰情况

基层单位

推荐

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辖市

(区)

教育局

审核

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市教育局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备注

附件12

候选人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候选教师姓名: 候选称号

所教班级及学生数: 任教学科:

工作单位: 测评时间:

寄语同学:本测评是体现新课程理念的重要措施之一,是师德建设的重要方面,是评选优秀教师的基本条件之一。同学们要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客观地在下表自认为合适的空格处打“√”。

测评内容

满意

较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该教师的教育水平与态度。如:教育学生是否耐心、细心,其语言是否实事求是,是否亲切;能不能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是否关心每一个学生的成长等。

该教师的教学水平。如:平时教学内容是否听得懂,平时课堂气氛是否活跃,你是否佩服该教师等。

附件13

候选人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候选教师姓名: 候选称号

所教班级及学生数: 任教学科:

工作单位: 测评时间:

测评内容

满意

较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该教师的教育水平与态度。如:教育学生是否耐心、细心,其语言是否实事求是,是否亲切;能不能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是否关心每一个学生的成长等。

该教师的教学水平。如:平时教学内容是否听得懂,平时课堂气氛是否活跃,你是否佩服该教师等。

满意度: (满意+较满意)÷(测评学生数×2)= %

测评人员签名: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常 州 市 教 育 局
201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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