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小学2019年秋季一年级招生通告
发布时间:2019-05-30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配置员

 

根据市、区招生工作意见及本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9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 招生对象

     20138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具有本校施教区内正式户籍并实际居住的儿童和符合有关规定条件流动就业创业人员的随迁子女。

二、 本校施教区

     泰山一村、泰山二村、泰山三村、前桥小区、华山苑、南博湾花园、尚枫澜湾、星河湾雅居乐。(注:所有商业用房均不在此列)

 三、须带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一)具有本校施教区内正式户籍的儿童

    1.儿童及父母户口簿;(儿童户籍应与其监护人一方的户籍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

2.本施教区合法固定住所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全额付款的发票;

    若无房产证,只持有20191231日前能交付房产的购房合同者,需带齐以下材料:(1)购房合同 (2)全额付款发票 (3)一套房证明

3.《常州市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

4.《快乐家园》联系手册。

(二)在本校施教区内居住的符合有关规定条件流动就业创业人员的随迁子女

1.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常州市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

2.父母双方在现暂住地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

3.父母双方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有连续一年以上社保凭证、与当地用工单位连续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连续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4.父母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独生子女证或批准再生育一孩生育证等)。

四、报名登记时间

1.具有本校施教区内正式户籍的儿童:

7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符合有关条件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

  7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五、报名登记地点

泰山小学

六、 说明:

1.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资格审核、统筹安排”的原则,由学校登记,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审核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如不符合入学条件,建议家长及早谋划,妥善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2.孩子及父母一方的户籍和产权证在本施教范围,并实际居住。

3.家庭在本校施教区内购买的唯一新建住宅房,20191231日前能交付的,户籍必须在市区(新北、天宁、钟楼)

4.适龄儿童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但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的房产,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适龄儿童的父母均未购房,父母双方提供市房产局开具的“夫妻双方无房产证明”原件

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父母一方和孩子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

父母、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

5.在施教区内购买二手房的,应在小学招生报名一年前(2018年7月1日)办理好二手房产权及儿童和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学区内的每套住房,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6.报名材料原件审核后返还,家长须提前准备好户口簿和房产证的复印件,装订好交学校留存。

7 7月13日   上午8:30—11:30  学区生报名。

8报名登记时家长向学校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核实,后果自负。

未尽事宜可查阅新北教育网站《新北区2019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入园)须知》或咨询学校:85155229-8002    85123166   

 

 

 

 

常州市新北区泰山小学

2019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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