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北区《关于做好2020年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常新教基〔2020〕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招生入学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登记对象
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具有本校施教区内户籍并实际居住的儿童和符合有关规定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的随迁子女。
二、招生计划 6个班
三、招生方式 免试入学
四、本校施教区(限住宅,即所有商业用房均不在此列)
泰山一村、二村、三村;前桥小区;华山苑;南博湾花园;尚枫澜湾;星河湾雅居乐。
五、登记报名办法
(一)时间
1、具有本校施教区内正式户籍的儿童
7月1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2、符合有关条件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
7月16日上午8:30~11:30。
(二)地点:泰山小学
(三)须带材料
1、具有本校施教区内正式户籍的儿童
1)儿童及父母户口簿。(儿童户籍应与其监护人一方的户籍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
2)本施教区合法固定住所证件。
3)《常州市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
4)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大班《快乐家园》联系手册或大班毕业证书。
2、在本校施教区内居住的符合有关规定条件流动就业创业人员的随迁子女
1)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常州市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大班《快乐家园》联系手册或大班毕业证书;
2)父母双方在现暂住地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
3)父母双方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有连续一年以上社保凭证、与当地用工单位连续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连续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资格审核、科学安排”的原则,由学校登记,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审核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如不符合入学条件,建议家长及早谋划,妥善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二)房产证、儿童和一名监护人户籍均在本施教范围内的,需实际居住。
(三)适龄儿童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但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的房产,须同时满足三条件:
1、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均未购房(父母双方均需提供无房证明);
2、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父母一方和孩子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
3、父母、孩子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
(四)家庭在本校施教区内购买的唯一新建住宅房,且在2020年12月31日前交付的,儿童和一名监护人户籍必须在市区(新北、天宁、钟楼)范围内。
(五)在施教区内购买二手房的,应在小学招生报名一年前(2019年7月1日)办理好二手房产权及儿童和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学区内的每套住房,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六)报名时所提交材料须原件及完整复印件一份,家长必须提前准备复印件。
友情提醒:
1)若房产证在银行抵押,需提供近半个月内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证明。证明打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锦绣路2号2一1)四楼大厅、或新北区行政服务中心(珠江路128号)一楼大厅,带上本人身份证即可。
2)若无房产证,需带齐以下材料:①2020年12月31日前能交付的房产购房合同 ②全额付款发票 ③一套房证明。
(七)7月22日起 分批发出新生录取通知。
(八)7月27日上午8:30—11:30 学区生补报名。
(九)家长向学校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监护人提供的证件、文书资料经查验、核实为虚假、伪造证件、文书资料,我校将把相关造假信息提供给当地派出所,并报告区教育局将这一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七、咨询电话
85155229-8002,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八、投诉电话
学 校:85123166
责任督学:13004386671
区教育局:85127715、85127833。
未尽事宜可查阅新北教育网站《新北区2020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入园)须知》
常州市新北区泰山小学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