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全体教职工的法制观念,更好地树立“知法、懂法、守法”意识,掌握必备的法律相关知识,切实把校园安全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努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3月2日下午,江苏慎涛律师事务所的聂朝阳律师受邀来到泰山小学进行宣教,为大家带来“校园安全与风险防范”专题讲座。
知法——将法规牢记于心
首先,聂律师为大家解读了《民法典》新规中关系到校园安全的多项重要条文,明确指出校园安全是学校、老师、家长和学生的共同责任,尤其强调校园安全是教师应尽的义务。
通过聂律师的介绍,教职工还了解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学校、教师在安全方面提出的“教育、管理、保护”等职责要求。
懂法——将教训引以为戒
接着,聂律师结合生动鲜活、发人深省的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让所有教职工清晰了校园安全事故的责任界定,提醒大家当引以为戒,在日常的教育教学过程中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的教导、监管、警告等义务。同时在遇到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当采取及时、必要且正确地救助措施。
守法——将责任落实于行
最后,聂律师希望学校、教师能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在教育教育教学中要利用一切契机适时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并留有痕迹,通过各种途径、利用各种媒介宣传与家长共同做好教育工作。绝不能因噎废食,采取消极预防的手段,这将与素质教育的目标背道而驰,最终危害的是整个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受影响的是学生。
同时,邹益校长、刘四青副校长在聂律师的讲座结束后又一次强调了“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表示学校要将安全工作列入重中之重,要细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只有每一位教师尽到管理之责,才能在突发事件到来之时坦然、淡定、从容地应对一切。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花朵。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泰山小学的每一位教职员工,必将强化法律意识,筑牢安全防线,为构建平安校园而共同努力!
(撰稿:马丽芬 摄影:徐佳俐 审核:徐丽丽)